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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日期:2020-03-11 10:49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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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要求,安徽财经大学主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分申请、写作、答辩和归档等环节进行,为规范和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主考专业和课程名称

安徽财经大学主考本科专业是会计、金融、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详见附件1

  二、申请

毕业论文(设计)每年申请一次,一般9月报名,10月至12月写作,次年1月至4月答辩。

考生取得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10门以上(含10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采取网上报名、在线缴费方式,报名网站“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cjks.ancai.cc/)。逾期不补报,缴费不退费。

报名结束后,学校为考生分配论文指导教师。社会考生自行登录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cj.aufe.edu.cn/),查阅指导教师联系方式。与我校合作的自考助学服务中心考生的指导教师由中心负责通知。

三、写作

  (一)考生主动联系指导教师,确定论文选题。选题应与报考专业相符,与本科层次相符。(参考选题详见附件2

  (二)确定选题后,考生认真查阅相关文献,撰写提纲,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写作。

  (三)论文定稿5000字以上,要件包含封面、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打印稿需装订成册。(格式详见附件3)。

  (四)严格学术纪律。考生需提供《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如被查出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将取消考生获得的学士学位。

  四、答辩

(一)考生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后,方可参加答辩。答辩时考生需提交论文定稿和《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打印件。

(二)学校组织专家、指导教师和答辩秘书组成论文答辩组,协调答辩时间和地点,准备答辩材料。

  (三)社会考生集中在安徽财经大学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服务中心考生,答辩安排由中心负责通知。

  (四)论文答辩分签到、抽签、陈述、提问、回答、交流、点评、总结和合影等阶段进行,答辩秘书负责全程记录。

  五、成绩评定与材料归档

  (一)答辩组根据考生论文写作情况和答辩表现,综合评定考生论文成绩。答辩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指导教师将成绩报送到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未参加答辩的考生无成绩。

(二)答辩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答辩秘书将答辩签到表、答辩记录本、论文定稿和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送交我校自考办归档。

(三)考生成绩经自考办汇总、核对和公示后,上报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