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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证明书办理说明

编辑日期:2017-10-14 08:33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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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的学籍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不能补发毕业证书,但可以补发“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的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毕业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的效力。
  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毕业证书遗失的申明,申明上需注明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和毕业证书号码;
  2、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无固定格式,写明原因即可),报告由校外学习中心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书面报告、报纸的遗失申明及学生的二寸相片1张,由校外学习中心寄往奥鹏,奥鹏在书面报告上加盖公章;
  4、奥鹏将书面报告和报纸的遗失申明寄往高校。
  5、高校审核无误后发给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明书办理时间:每年6月至8月、12月至次年2月受理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毕业证明书随就近一批毕业证书办理、发放。

办理毕业证明书目前不需交费。

毕业证明书样式:

  http://train.open.com.cn/content/2013/07/04/20130704112156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