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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11-01 09:10 作者: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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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专业责任教师、开放教育毕业班学员:

为认真贯彻中央电大、省电大关于做好2016秋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强化实践性课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规定通知大家,望认真学习和执行做好我校开放教育毕业论文工作。

一、成立2016秋季开放教育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组

组长:孙兴林

副组长:何世峰                    

成员:黄永生、张广龙、倪东、李俊及各专业责任教师

二、答辩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答辩是检验论文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最后一个环节。

1、各专业本科毕业生都要参加答辩,不参加不能取得毕业论文成绩。

2、凡未按时完成初稿和定稿的学员,将不能参加本届毕业论文答辩。

3、各专业责任教师(本科)认真组建答辩小组,在10月31日前报教务处审核。严格选聘答辩主持人和答辩小组成员。小组成员结构:

(1)答辩主持人1名(省校安排),

(2)答辩教师2人(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秘书1名(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

4、指导教师本人指导的学员在答辩时,指导教师不能任答辩组组长或答辩组成员。

三、各专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专业

法学

金融

会计

土木工程

人数

10

2

7

3

责任教师

蒋华

蔡甜甜

李永稳

唐玉文

省校教师

朱振

邓先友

邓先友

自主答辩

时间安排

11月6日

11月6日

11月6日

11月6日

四、答辩程序

学生在论文答辩前一周提交论文电子稿、纸质论文一式三份上交到指导教师处,最后由责任教师汇总交到答辩教师手中。

1、学生用PPT文档介绍自己论文的题目、主要思想和研究结果。(不超过10分钟)

2、由主答辩教师及答辩组各成员教师提问。一般提3-5个相关问题,学员记载并准备答案。

3、学员回答提问。

4、答辩组成员讨论并给出各自的打分。

5、综合所有给分,得出该学员应得的答辩成绩。

五、毕业论文成绩上报

答辩结束后,由责任教师汇总论文成绩,并在实践平台录入论文成绩,最后将学员纸质论文(一份)、论文评审表和论文成绩表(三份)送交分校教务处,由分校教务处统一上报省校相关部门。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