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科大学&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助学联合招生简章
一、自考助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皖考委〔2014〕2号)第三条规定,“学习服务中心的助学方式以现场面授助学为主,逐步开展网络助学等形式的助学活动”。
蚌埠医科大学是安徽省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护理学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主要承担“参与命题与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等职责。受省自考委委托,主考院校还对自考学习服务中心(助学中心)的教学活动拥有部分管理和审核权。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于2016年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与蚌埠医科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联合开展自考本科助学活动。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层次 | 助学年限 | 费用 |
护理学 | 101101 | 本科 | 2年 | 2000元/年 |
三、学习方式与成绩管理
1、学习方式
利用晚自习和双休日等业余时间在考前集中安排面授辅导,地点在我校鼓山校区。助学时间为2年,2年内统考未通过的课程,可提出申请重新免费参加助学,重新获得助学成绩。
2、成绩管理
自考课程总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40%)+统考成绩(60%)
过程性考核主要由上课表现(20%)、作业(20%)、测验(20%)和 终结性考试(40%)组成。此部分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自考课程总分,即满分40分。
国家统考于每年4月和10月举行,每次报考4门课。此部分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自考课程总分,最后课程总成绩达到60分及格。
四、毕业与学位
凡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合格成绩及学分,通过实践性环节考核,通过论文答辩者,由安徽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由蚌埠医科大学副署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注册。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经本人申请,蚌埠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学士学位。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加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助学中心报名QQ群:100685058,进群后填写报名信息表。
2、联系方式:0551-82363304 蔡老师 王老师
地址:合职院鼓山校区继续教育学院F楼一楼104自考中心
合职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