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第二开放大学全体师生:
为落实国家开放大学远程听课工作部署,提升办学体系课堂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听课评课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1)教学学院全体教师(含教学学院领导)听课原则不少于2次,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听课评课不少于4次,各教学学院系主任听课评课不少于4次,同行教师听课评课不少于3次。
(2)教务处处长听课评课不少于2次,教学督导员听课评课不少于3次
(3)听课教师于2个工作日内填写提交“安徽开放大学直播课听课记录单”(链接详见附件)。
(4)做好听课评课活动过程性材料收集、整理、存档。
(皖开大质量〔2023〕1号)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听课评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