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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关于办理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3-05-18 16:07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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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特将我市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办理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毕业条件且在我市参加自考的考生仔细阅读通知并按要求提交毕业申请,逾期不再补办。

一、办理条件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课、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外省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毕业。

二、办理形式

本次毕业手续采用线上形式,通过合肥市教育考试信息服务系统办理。合肥市教育考试信息服务系统登录方式将于5月25日10点之前在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发布,请考生关注合肥招生考试网。

三、办理时间

申请时间:5月25日10:00-5月31日17:00

审核时间:5月25日10:00-6月2日17:00

缴费时间:5月25日10:00-6月3日17:00

由于申请考生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审核截止之前,已经提交毕业申请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以修改信息,再次提交。毕业生审定费20元。

四、毕业证书发放

预计8月下旬发放毕业证书,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合肥招生考试网。考生的毕业资格通过市考试院审核后,需要报省考试院和主考院校审定,毕业证书必须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后才能发放,因此本次审核通过后不提供毕业证明。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我市自考免试不单独办理,考生如有免考课程,在办理毕业的同时办理相应课程的免考(免考提供材料说明,点击查看)

2、若审核不通过,考生可在审核截止之前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申请,若考生对审核结果有疑义,可以在5月31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科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照片应使用毕业生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证件照,考生在进行毕业申请时需上传照片,照片应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点击查看)。

4、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前置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办法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有效期应晚于2023年7月31日。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供的前置学历中,如有姓名或身份证号和现在不一致的情况,请于5月2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科提交申请,申请提交后才能在线上办理毕业。材料包括(1)情况说明;(2)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6、2015年12月31日之前外省转入考生,如没有办理转入确认,毕业申请系统将无法查询到转入成绩。请有该情况的考生于5月2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科提交申请,申请提交后才能在线上办理毕业。材料包括(1)考生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ahzsks.cn)“自学考试>业务办理”栏目“安徽自考2015年以前外省转入成绩查询”,查询到的外省转入成绩页面截图;(2)转出省的成绩合格证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咨询电话:0551-6232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