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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编辑日期:2020-03-10 08:54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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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校政字〔20177号)和201712月安徽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为做好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1.自学考试所有课程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并取得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自考在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学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20161231日前学位英语成绩,以安徽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成绩为准;201711日后成绩,以安徽省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英语(二)》(00015)考试成绩作为学位英语成绩,不可免考。 

  4.在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两年半内提出学位申请。

二、申请办法

  学士学位一年申请两次,一般3月和9月申请,采取网上报名和在线缴费方式,申请网站“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cjks.ancai.cc/User)。逾期不补报,缴费不退费。

三、评审程序

学位申请材料经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汇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一般每年6月和12月召开会议)。通过审核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