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刘明瑞等81名同学未在学校规定时间缴费,经研究,拟作休学处理,其本年度所学学分将不再核算,毕业时间将向后延期。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5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办公室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51-82334422。
联系人:倪老师、王老师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