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198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及相关说明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0〕6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对社会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本收费标准自2023年12月8日起执行。
各相关职业(工种)收费标准分类:
A 类工种(实操过程有耗材):初级工 220 元/人 次、中级工 260 元/人次、高级工 300 元/人次;
B 类工种(实操过程无耗材):初级工 180 元/人次、中级工 220 元/人次、高级工 260 元/人次;
如考生为我校师生,按上述标准的 60%价格收费。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0551—82393074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