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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03-13 19:58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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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条件,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职业资格(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可报考职业(工种)与等级


1、医 学 院:育婴师(中、高级)

2、护理学院:育婴师(中、高级)

3、交通工程学院:焊工、汽车维修工(中、高级)

4、机电工程学院:车工、钳工、铣工、焊工(中、高级)

※学生所报职业(工种)应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


二、鉴定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每月15日之前上报下个月鉴定意向,并于20-22日前向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报下个月的具体鉴定计划,校职业技能鉴定站于每月23-24日前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汇总上报我校下个月的鉴定计划。

三、鉴定计划

应包括:

1、职业技能鉴定项目联系人

2、鉴定工种

3、鉴定具体时间安排

4、相关工作人员安排(考场负责人、考务管理人员、

后勤保障人员等。)

5、理论考试考场及监考教师安排

6、实操考试场地及考评员安排情况

7、考评员需提供证书编号

四、鉴定程序

1、各二级学院按班级、职业(工种)类别,认真组织

考生报名。申报各职业(工种)鉴定的在校学生须

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表一),上交2寸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加注本人姓名

(3)各二级学院应将表一中考生信息汇总录入《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表二)与《合肥市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表三)中;

(4)报电子档给校职业技能鉴定站,邮箱396740107@qq.com

※表二、表三录入信息应保证一页最多10人,不同工种应分开录入,同时保证表二、表三录入顺序与表一排列顺序保持一致。

※电子档应将EXCEL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并标注班级信息。

※(表一、表二、表三见附件)

2、各二级学院上报数据时必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不得随意修改。如考生信息有误确需更正的,两天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校职业技能鉴定站向市鉴定中心申报鉴定,各二级学院准备鉴评现场、设备调配,做好鉴定准备。

4、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并督导,按职业技能鉴定的规范、程序和标准开展鉴定工作。


五、鉴定收费

根据合肥市物价局规定,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职业技能鉴定的一般职业(工种)在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10-30%左右,初、中级鉴定收费标准为180元/人,高级鉴定收费标准为220元/人。

(注:汽车等耗材类职业执行A类标准,按院办[2007]26号文执行,国家统一鉴定职业(工种)按市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初、中级鉴定收费标准为260元/人,高级鉴定收费标准为300元/人)


各二级学院在组织学生报名时,以班级为单位,经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核实后,开具缴费单到校财务处缴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核证发证

由校职业技能鉴定站为学生统一办理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各二级学院一同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


未尽事宜,由校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解释(职业技能鉴定站电话:0551-82364449)。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