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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工作通知

编辑日期:2020-05-11 14:39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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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教职成厅〔2019〕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等文件的精神。我院将按照《关于遴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72号,以下简称《遴选评价组织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准备工作流程

(一)拟定申报职业(工种)

为方便各二级学院的申报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已根据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的《职业分类大典第3-6大类(2015版)》(Excel表格)文件,初步拟定了各二级学院可申报的职业(工种)。请各二级学院结合《遴选评价组织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自身情况,同时参照《职业分类大典第3-6大类(2015版)》,进行删减或补充。

(二)材料的收集、整理

根据《遴选评价组织的通知》中的要求,各二级学院在确定好申报职业(工种)之后,须收集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拟申报的职业(工种)说明材料。阐述我校在该职业(工种)或领域上所具备的专业优势、技能人才培训评价经历和业绩材料(含各职业工种培训评价规模)

2、提供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和技能水平证明材料(明确自有、外聘):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考评员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3、拟申报工种须具备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清单。

4、校总务处、财务处须提供的材料:

(1)总务处:场地所有权属证明复印件、固定资产清单;

(2)财务处: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全套财务报表等。

(三)审查、修改与补充

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遴选评价组织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对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需修改或补充,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须全力配合。

(四)定稿、汇编与提交材料

根据《遴选评价组织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教育学院将对所有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最终完成申报书,上报合肥市人社局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遴选评价组织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申报材料须在5月20日前提交给合肥市人社局技能鉴定中心。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接到通知起,严格按照以下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一)拟定申报职业(工种)、材料的收集、整理(二级学院、总务处、财务处)截止于5月15日下班前

(二)审核、修改与补充(继续教育学院、二级学院、相关部门)5月15日-5月17日

(三)定稿、汇编与提交材料(继续教育学院)5月18日-5月19日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在开展各阶段工作过程中,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准备。

(二)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三)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应及时和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沟通,继续教育学院将以最快速度予以解答。

(四)各二级学院应对提交的各类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的可靠性、真实性。

四、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

联系人:沈曙东  电话:13905654827

联系人:汪光鑫  电话:13721079870

QQ:396740107

邮箱:396740107@qq.com

地址: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鼓山校区F楼东204室


附件:

1、    关于遴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docx

2、    初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二级学院申报职业(工种).xlsx

3、    职业分类大典第3-6大类(2015版).xlsx



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