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我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我省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畅通与培训评价组织的业务联系,规范有序推进我省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依托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设立安徽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3名,成员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院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厅职能处室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委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委厅相关处室单位、职业院校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
李 雪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院长
常务副主任:
徐海洋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副主任:
檀 俊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徐贵亮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汪贤武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副院长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1.宣传“1+X”证书制度试点相关政策,指导试点院校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
2.协助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全省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相关政策;
3.协助省教育厅组织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申报、备 案、统计、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4.协助省教育厅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指导培训评价组织规范有序开展标准宣贯、考核站点遴选与管理、考评员培训和证书 考核等工作;
5.协助省教育厅指导试点职业院校制定“1+X”证书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6.组织试点学校落实试点工作动态报送制度,并定期总结分析,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7.完成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5月8日